关于重庆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判断规则,综合政策文件及官方信息整理如下:
基本规则
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(1月至12月)的月平均工资,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工资起算,新调入职工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。
上下限标准
上限:不超过上年度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以2024年为例,上限为29,362元/月。
下限: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。主城区及部分区县最低为2,100元/月,城口县等12个县为2,000元/月。
特殊调整
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基数或缓缴,但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。
基本范围
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应在5%-12%之间,双方比例可一致或不同。
特殊规定
党政机关/事业单位:统一执行**12%**的缴存比例。
企业自主权: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在5%-12%范围内自主选择,困难企业可申请降至5%以下或缓缴。
月缴存额计算
公式为:月缴存额 = 缴存基数 ×(单位比例 + 个人比例)。2024年单方最高缴存额为3,523元(29,362×12%),合计上限为7,046元。
法律依据: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重庆市相关管理办法,明确基数调整需每年申报。
办理方式: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官网、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查询或调整,或到各分中心/银行网点办理。
如需具体操作或最新基数调整,可参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。
联系人:田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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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186808304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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