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重庆异地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,综合各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,整理如下:
身份证件:借款人及配偶、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户口簿:重庆户籍需提供户口簿,外地户籍需提供有效居留证明(如暂住证);
婚姻证明:
已婚:结婚证;
离异:离婚证及离婚协议(需备案)或法院判决书;
单身: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声明。
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:需由公积金缴存地中心开具,并加盖公章;
缴存明细:最近12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流水(需体现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)。
购房合同:经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原件及复印件(一手房)或二手房买卖合同(二手房);
首付款凭证:首付款发票、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(首付比例不低于20%);
房产证明:
二手房需提供原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
新房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。
收入证明: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收入证明,月收入超1万元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;
个人征信报告:需提供有效期内的《个人信用报告》(征信报告有效期为30天)。
还款账户:贷款承办银行的一类银行卡(用于扣款);
产权转移证明(二手房):过户后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及契税完税证明;
售房人信息(二手房):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账户。
材料有效期:征信报告、缴存证明等需注意时效性,一般为30天至3个月;
配偶材料:若配偶共同参与贷款,需同步提供其身份、婚姻及收入证明;
办理流程:需先在缴存地开具证明,再到重庆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贷款账户开户。
如需了解具体办理流程或政策变动,可查阅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服务热线咨询。
联系人:田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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