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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公积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

作者:admin  点击:6  发布时间:2025-04-11

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,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规定如下:

一、提取条件

  1. 住房要求:缴存人及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,且租赁的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。

  2. 租赁状态:需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。

二、提取额度

  • 实际支出提取: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,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。

三、办理材料

  1. 线上办理(已申报婚姻信息):

    • 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、个人网厅等渠道自助办理,无需额外材料。

  2. 线下办理

    • 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》;

    • 身份证原件;

    • 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;

    • 租金缴纳证明(如发票或收据);

    • 已婚提供结婚证,单身需签署《单身声明》。

四、办理流程

  1. 线上流程:登录重庆公积金线上平台→选择租房提取→填写信息→提交申请→系统自动审核到账。

  2. 线下流程

    • 携带材料至公积金分中心柜台;

    •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;

    • 审核通过后,资金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时间限制:每年仅能提取一次,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。

  2. 婚姻信息:若已申报婚姻信息且未变更,无需重复提供证明材料。

  3. 材料时效: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,逾期需重新提交最新材料。

六、办理地点

可前往重庆市各公积金分中心办理,如渝中区、江北区等政务服务中心。

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,若需线下操作可提前电话咨询分中心确认材料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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