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重庆无租房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,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方式,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:
基本条件
职工及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。
提取额度
无合同及发票的限额提取:
主城区职工每人每月最高900元,夫妻双方1800元;主城区以外每人每月600元,夫妻双方1200元。
实际房租支出提取(需合同及发票):
按实际租金金额提取,但需提供经备案的租房合同和完税证明。
适用情形
已申报婚姻信息且未发生变更的职工,可直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。
操作流程
登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、个人网厅等平台。
选择“租房提取”,填写婚姻状况(系统自动校验或手动上传材料)。
绑定收款银行卡,提交申请后自动审核。
所需材料
身份证明:身份证原件。
婚姻证明:已婚提供结婚证,单身需签署《单身声明》。
特殊情形(如多子女家庭):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。
办理地点
可就近选择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。
提取频次限制
每年仅可办理一次,且前后提取时间需间隔至少1年。
违规风险
若虚构租房事实提取公积金,将面临资金追回、限制提取资格、纳入征信等处罚。
多子女家庭特殊政策
符合多子女家庭条件的,可申请更高额度(如主城区2700元/月/人),但需临柜办理并提供子女关系证明。
若无法提供合同及发票,部分城市允许通过租金收据、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辅助材料证明租房事实。但重庆当前政策明确无合同及发票时仅支持限额提取,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。
以上信息综合自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政府公开指南,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。如需进一步确认,可拨打重庆公积金服务热线023-12329咨询。
联系人:田老师
手机:18680830444
电话:18680830444
邮箱:
地址:重庆渝中全市均可提供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