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重庆市的公积金政策和搜索结果,夫妻一方在重庆购房时可以使用另一方的公积金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及流程:
首套房或改善型二套房
夫妻名下在主城九区仅有一套住房(含公积金贷款记录),可在其他区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;若主城区无房,首套房可正常使用。
共同财产认定
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需体现夫妻双方姓名,或能通过公证证明为共同财产。
若仅一方为购房人,需提供结婚证、配偶同意书等材料。
公积金缴存要求
双方公积金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。
若一方为异地缴存(如户籍在重庆或工作、企业满足条件),可共同参贷。
共同贷款
双方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,最高额度比单人更高(重庆市目前单人最高40万,双人最高60万)。
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或还贷
首付:2023年新政允许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,无需先行垫付。
还贷:优先从主贷方账户扣款,不足时可使用配偶账户。
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购房合同/房产证;
配偶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单位审核的《提取申请表》;
异地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出具的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》。
购房套数限制:主城区已有两套住房则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。
征信要求:双方均需征信良好,近两年贷款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记录。
建议办理前咨询重庆公积金中心(电话:023-12329)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申报婚姻信息简化流程。
联系人:田老师
手机:18680830444
电话:18680830444
邮箱:
地址:重庆渝中全市均可提供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