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,重庆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,具体分类如下:
商品房/房改房/拆迁安置房
自购房合同备案或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年内可提取。
需提供购房合同、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、身份证等材料。
二手房/拍卖房
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年内可提取(首套房),非首套需持有房产满半年。
保障性住房
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。
商业贷款
每年可提取一次,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,后续不超过已还本息。
支持工行、建行等10家银行的在线提取。
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款)
每年可提取一次,提取总额不超过已还本息。
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期内,中心城区每人每月1800元,夫妻3600元;其他区县1500元/人,夫妻3000元。
需提供租赁合同、租金缴纳证明(公租房)或婚姻证明(商品房)。
建造/翻建/大修自住房
审批文件批准1年内,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。
重大疾病或低保
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,或享受低保的职工家庭可提取。
农民工提取
缴存人为农民工可申请。
同一条件每年仅能提取一次(销户、提前结清贷款除外)。
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,仅能办理还贷提取(销户除外)。
需通过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,部分远郊区县支持个人办理。
更多细则可参考: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 。
联系人:田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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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186808304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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