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,不同提取用途的额度限制如下:
提取类型 | 中心城区(每人/月) | 非中心城区(每人/月) | 夫妻双方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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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家庭 | 1800元 | 1500元 | 3600元/3000元 |
多子女家庭 | 2700元 | 2250元 | 5400元/4500元 |
说明:
租赁商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,按年度限额提取,中心城区单身职工1800元/月(21600元/年),已婚家庭3600元/月(43200元/年)。
租赁公租房按实际租金提取,夫妻双方合计不超过一年租赁费用。
全款购房:职工及直系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可提取一次,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款。
商业贷款购房:
首付款提取:不超过首付款金额(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计税金额与贷款差额)。
还贷提取:每年可提取一次,累计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额。
公积金贷款购房:每年可提取一次,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还贷款本息额。
老旧小区加装电梯: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承担费用,范围放宽至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双方父母。
支付首付: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,可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(需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)。
销户提取:离休、退休、出境定居等情形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。
提取频率:租房提取每年限一次(灵活提取和销户除外)。
贷款影响: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,提取资金仅限偿还该贷款。
材料简化: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,线上办理租房提取无需提交证明材料。
如需办理,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、支付宝小程序或临柜办理。
联系人:田老师
手机:18680830444
电话:186808304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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